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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品系淀粉通过酸水解等方法加工,改善其在水中溶解度而制得。 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。 本品在沸水中溶解,在水或乙醇中不溶。 【鉴别】(1)取本品适量,用甘油-水(1:1)装片(通则2001),置显微镜下观察,玉米来源可溶性淀粉为单粒,多角形颗粒、圆形或椭圆形颗粒,直径为2~35μm;脐点中心性,呈圆点状或星状;层纹不明显;在偏光显微镜下观察,呈现偏光十字,十字交叉位于颗粒脐点处。木薯来源可溶性淀粉多为单粒,圆形或椭圆形,直径约为5~35μm,旁边有一凹处;脐点中心性,呈圆点状或线状,层纹不明显;在偏光显微镜下观察,呈现偏光十字,十字交叉位于颗粒脐点处。马铃薯来源可溶性淀粉为单粒,呈卵圆形或梨形,直径在30~100μm,偶见超过100μm;或圆形,大小为10~35μm;偶见有2~4个淀粉粒组成的复合颗粒;呈卵圆形或梨形的颗粒,脐点偏心;呈圆形的颗粒脐点无中心或略带不规则脐点;在偏光显微镜下观察,十字交叉位于颗粒脐点处。(2)取本品约1g,加水15ml,煮沸,放冷,加碘试液3滴,即显蓝黑色、蓝色、蓝紫色、紫红色或红色。
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通则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。 砷盐 取本品1.0g,加水21ml,煮沸,放冷,加盐酸5ml,依法检查(通则0822第一法),应符合规定(0.0002%)。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,依法检查(通则1105与通则1106),每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3cfu,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2cfu,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。 【类别】药用辅料,稀释剂和黏合剂等。 【贮藏】密封保存。